

近年来,全国县级广播电视台及广大从业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各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新进展,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有个别单位的少数从业人员发布虚假不实报道或从事与新闻工作者身份不符的行为,给新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也损害了全国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整体形象。 新闻从业人员的言行不仅直接影响县级广播电视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且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担当起社会责任,我们特向 全国县级广播电视台及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 要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侵权新闻、低俗新闻。 二、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进一步改进新闻采编作风 要维护新闻工作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人品、文品,严于自律,勤奋学习,清正廉洁,努力在宣传报道中体现党的意志与人民心声的统一,采写出更多的见证时代、记录发展、助推文明的作品。 三、严守法律法规和新闻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各项制度 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制造虚假新闻,不搞有偿新闻,不以曝光相要挟谋取私利,不做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尊严和新闻工作者形象的事情。各县级广播电视台要结合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素养及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各县级广播电视台都要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违纪必查,违规必究,违法必惩。情节严重者要取消新闻从业资格,坚决清除出新闻队伍。对违规违纪者做出处理后,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实事求是、创新思路,成为学习型的广播电视工作者!让我们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我们为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城市广播电视台(县)级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