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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协[2007]110号 关于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广告企业: 2007年10月30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第五次认定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认定了中国一、二、三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一、二级霓虹灯广告企业。有关公告将于近日在社会媒体上发表。 附件: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公告(第5号)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抄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刘凡副局长 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中国广告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中广协[2007]110号
关于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广告企业:
2007年10月30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第五次认定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认定了中国一、二、三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一、二级霓虹灯广告企业。有关公告将于近日在社会媒体上发表。
附件: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公告(第5号)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抄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刘凡副局长
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中国广告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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