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协[2008]32号
关于开展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
全国广告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中广协各分会:
今年是中国广告协会继续开展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一年。请结合本地区实际,紧密围绕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充分发挥工作人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开创广协工作新局面。
现将经中广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2008年全国广告协会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协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广告协会和中广协各分会按时上报,每份上报材料装订成册,严格把关,扎实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中广协联系人:会员管理部 刘博天
电话:010-63321932
传真:010-63317514
附件:1、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全国广告协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方案
2、各省全国先进广告协会和全国广告协会先进工作者上报汇总表
3、全国先进广告协会申报表
4、全国广告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